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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埔選址建公屋 應先咨詢及改善設施】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展局為應付短中期土地政策,政府期望透過一個公平和高透明度 機制,釋出農地發展潛力,與業權人共同發展私人擁有土地,增加公私營房屋供應,推 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計劃為期 3 年, 由 2020 年 5 月開始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 為 2023 年 5 月 5 日。 發 展 局 於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布,接獲首宗土地共享計劃申請, 這是一幅位於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的用地。 2021 年 8 月 6 日,發展局公布再接獲兩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兩幅用地分別位於元朗蠔 洲路及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的用地。大埔聯益鄉地區事務委員會鄧銘泰主席對於在社山路及露輝路興建公營房屋一事, 除了關注,更表憂慮。他認為政府對申請公屋者伸出援手是正確的,但問題出在選址上。


政府推出「土地共享先導計劃」,提高私人土地地積比,增加樓宇可建造面積;提供基礎建設給日後居民生活。於土地業權人方面,提供以平整土地供房屋發展,不少於 50000 平方米的新增住用總樓面面積及最少 1000 個額外房屋單位;最 少 7 成面積交給政府發展公營或首置房屋,餘下 3 成發展商可興建單位出售。


「土地共享計劃」為期 3 年,由 2020 年 5 月開始接受申請,截止申請日期為 2023 年 5 月 5 日。 審批申請分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審核 3 個月;第二階段為建議/給予支持及原則上同意,為期也是 3 個月。第三階段是法定/土地行政程序,為 期30至42個月。


【共接獲 3 宗申請】


發展局於 2021 年 7 月 22 日公布,接獲首宗土地共享計劃申請,這是一幅位於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的用地,申請人金鹿置業有限公司(母公司: 南豐發展有限公司),此土地用途為「綠化地 帶」及「道路」,發展用地總面積 27365 平方米, 內中包括 2 幢私人房屋(14 層)不包括地庫,估計居住人口 1479 人,以每戶 4 位計;4 幢公 營房屋(首置)(17 層)不包括地庫,估計居住人口 3214 人(以每戶 4 位計)。


2021 年 8 月 6 日,發展局公布再接獲兩宗土地共享先導計劃,兩幅用地分別位於元朗蠔洲路及大埔社山路及林錦公路(近林村)的用地。大埔社山用地約 19.3 公頃,現計劃為「農業」及「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的私人地段及毗連的政府土地,申請涉及約 8484 個公營房屋/首置單位(具體資助房屋類別將由政府決定)和輔助設施,以 及3636個私營房屋單位,總面積645301平方米, 申請由海騰企業有限公司(母公司恒基兆業地產 有限公司),Gettenwood Company Limited 及溢 輝發展有限公司(這兩間公司的母公司為會德豐地產有限公司)聯合提交。


增加房屋供應,非只是「居者有其屋」般簡單。計劃影響範圍涉及整個大埔區,大埔人口為此速增逾萬,於環境、交通、生活、醫療、教育方面一定有重大影響,故而大埔各社區團體非常關注有關事情發展。


大埔聯益鄉地區事務委員會鄧銘泰主席對於在社山路與露輝路地段興建公營房屋一事,除了關注, 更表憂慮。鄧銘泰認同政府對申請公屋者伸出援手是正確的做法,但問題出在選址上。


【選址前沒有落區咨詢】


政府「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首宗)申請地點—— 大埔露輝路及汀角路交界,屬於綠化地帶,如果改變用途,程序上首先應刊憲,咨詢市民意見。由於今次申請建公屋之地段,關連受影響附近大批豪宅屋苑,倚龍山莊、淺月灣一期二期、聚豪天下、 嘉豐花園,露輝路是以上屋苑的主要入口通道,兩旁都是綠化地帶,環境寧靜。


另一地盤位於汀角路老牌豪宅雅景花園對面,景觀嚴重受影響,引起居民強烈反對,影響極大,故而計劃實不能壟斷批出。


今日,大埔兩個地方準備建公屋,但這兩個地方在未建公屋前,已出現嚴重的交通問題,如果還加入大量居民搬進,交通問題一定更嚴重。鄧銘泰不明白,為什麼要選已有交通問題的地方建屋?對市民影響實在太大。「如此做法,無疑是迫原住民反對政府,政府選址從來沒有落區作過任何咨詢,如果肯先落區咨詢,政府會聽到不同的聲音,知道反對或支持的原因,但政府從來沒有向任何大埔地區團體咨詢過,因為政府怕聽到反對聲音。這種做法令支持政府的市民很反感,因為過程根本是一刀切,所以我們覺得在選址上真的要慎重考慮,政府今日的政策,批了就是批了,我們如何苦口婆心,也沒有辦法去反對,但這不是一個健康發展,政府如今只是『強推』,住進這類房屋的市民,無論在交通上,生活上根本沒有安居感,小巴、巴士不足,又或交通擠塞,很容易引起交通意外和乘搭不便。」


期望特區政府於選址建公屋地前,慎重詳細了解選址對當區民生、環境及交通的影響,作出充份的地區咨詢,最重要先尊重民意。欲速不達,理性選址,盡快紓緩輪候公屋市民輪候時間,改善基層市民居住環境,給所需要的市民一個家。在大埔或任何地區抉擇建公屋,應先改善後建設,才可以真正紓民困,也不會引起民怨。

林村社山路現貌

紅圈為申請社山路建屋地段

紅圈為申請露輝路建屋地段

露輝路現貌

鄧銘泰主席認為政府對申請公屋者伸出援手是正確的,但問題出在選址上。


撰文:徐捷

攝影:李彤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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